青岛校区各单位、各有关人员:
为进一步提升校园停车管理效率,优化服务体验,加速车辆离场速率,推动智慧校园建设,结合《山东大学校园机动车出入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停用纸质版停车券,启用电子停车券系统。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停用与启用时间
1.启用时间
电子停车券系统于2026年3月3日试运行,试运行15天,试运行结束后电子停车券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2.停用时间。自2026年3月18日零时起,所有纸质版停车券(含各类旧版、过期停车券)停止使用,不再作为抵扣停车费的凭证。
二、电子停车券系统账户申请与使用
1.各单位(或课题组)组指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电子停车券系统账户申请(附件1)、管理与电子停车券的发放、使用等工作,各单位(或课题组)仅限申请一个账户。
2.电子停车券系统登录
在浏览器中输入登录网址:
http://open.tingjiandan.com/tcmerchant/tologin
输入已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电子停车券系统如图1。

图1
3.系统使用说明
各单位停车券系统管理员登录系统后打开如图2页面,当前页面展示已发布的所有电子停车券信息(可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设置),通过查询车辆停放时长,显示产生的停车费用,绑定不同金额的停车券,绑定成功后机动车可免费离校。

图2
三、电子停车券种类及功能说明
1.动态码
通过点击发券按键(如图3)生成相应面值金额的电子停车券二维码(如图4),车辆进校后产生订单,扫码输入车牌号绑定当前订单,若当前订单金额未超过绑定的停车券面值,车辆可免费离校,若订单金额超过停车券面值,出校门时需补交停车费差额方可离校。动态码在扫码绑定车牌完成后,该二维码立即失效,如需绑定其他机动车,请重新点击发券。

图3

图4
2.静态码
通过点击发券如图5(在停车券右上角标有“静态券”字样),生成静态二维码(类似于图4的二维码),各单位可扫描静态二维码输入车牌号绑定车辆订单,若当前订单金额未超过绑定的停车券面值,车辆可免费离校,若订单金额超过停车券面值,出校门时需补交停车费差额方可离校。静态码扫码后该二维码可继续使用。

图5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申请是否配置静态二维码,静态二维码配置后易发生被盗刷风险,需各单位妥善保管与使用。
四、电子停车券抵扣说明
1.按使用金额结算
一张动态电子停车券只能绑定当前订单,按照订单实际产生的停车费金额结算,如果发放的停车券金额少于订单实际金额,车主在离校时需补交差额;如果发放的停车券金额多于订单实际金额,以实际订单金额进行结算,机动车可免费离校,最终用户账户余额以发放的停车券实际使用的金额结算。例:用户A账户余额100元,机动车B进校后绑定一张面值10元的停车券, 如果机动车离校时产生了8元的停车费订单, 机动车B可免费离校,用户A账户实际扣除8元,余额92元,如果机动车B离校时产生了12元的停车费订单,车主需另外缴纳2元停车费差额后,方可自动抬杆离校,用户A账户实际扣除10元,余额90元。
2.各单位电子停车券系统管理员可通过登录系统后的页面查看账户余额(如图2右上角),如果拟发放的停车券面值金额高于账户余额时将无法发券。
五、申购电子停车券
1.申购对象
山东大学(青岛)校内已分配电子停车券系统账户的单位。
2.电子停车券申购方式
(1)账户余额不足200元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各单位电子停车券系统管理员,提醒及时充值,避免影响电子停车券的正常发放;
(2)各单位电子停车券系统管理员可填写《山东大学报销结算单》(附件2)申请购买电子停车券,报销结算单(填写说明如下图所示)送至学校西门北塔102办公室,现场办理。

3.电子停车券使用范围
(1)仅限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停车场使用;
(2)电子停车券不予兑换现金,不设找零;
(3)电子停车券不作为进校凭证。
六、咨询与帮助
对于电子停车券系统的使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0532-58630086 李老师
此次电子停车券系统的推出与运行旨在为广大师生和来访者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
感谢各位的理解与支持!
山东大学(青岛)党工委保卫部
2026年3月2日
附件1:山东大学(青岛)电子停车券系统账户开通申请表
附件2:山东大学报销结算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