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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收毕业生校园电动车号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10    作者:党工委保卫部     来源:     点击:

校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管理秩序,依据《山东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电动自行车安装校园号牌的通知》相关要求,安全管理处将集中开展2026毕业生校园电动车号牌回收及注销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2026全体本科、研究生毕业生(保研、考研留校学生除外)。

二、办理时段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工作时间均可办理。

三、办理地点

凤凰居8号楼警务室、校园北区警务室、西门南塔值班室

四、办理流程

请车主将电动自行车骑行至上述办理地点,完成信息登记后,由工作人员现场摘除号牌,统一办理注销手续

五、温馨提示

1.电动自行车的校园号牌自学生毕业离校起,校园通行权限将自动失效,届时挂原校园号牌车辆将不能进入校园。

2.号牌回收后,安全管理处将同步注销车主相关备案信息。若未交回号牌,车主信息将持续留存。请勿将带有校园号牌的车辆转售给校内低年级学生或校外人员,一旦引发交通事故、消防安全问题及各类纠纷,可追溯至车主本人。

3.号牌办理注销后,请车主及时将车辆驶离校园。届时,安全管理处将邀请回收公司在曦园、晨园餐厅门前设置电动自行车回收点,回收毕业生闲置电动车,有车辆处置需求的同学可前往咨询办理。

4.安全管理处将持续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专项排查整治。校内无牌车辆将实施入校管控并集中清理;对已注销仍违规悬挂号牌、私自流转号牌、使用假牌、套牌的车辆,将依规现场收缴作废号牌,并按校园管理规定处理。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532-58630280


安全管理处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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