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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校毕业生自行暂停青岛市居民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01    作者:后勤管理处     来源:     点击:

校区各培养单位:

为避免毕业生离校后无法参加其他地区医疗保险服务,需暂停青岛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的同学,可自行办理医保暂停业务。具体操作流程为:关注“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登录后点击【掌办大厅】-【掌上办我的医保】,选择【居民医保】栏目,点击【城乡居民暂停参保】,【中断时间】入学/就业时间,中断原因:毕业离校。

参加2026年度青岛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截止日为2026年12月31日。停保后至待遇截止前,若需使用医保,可单独联系学校进行恢复参保操作。

温馨提示:全体毕业生离校后,不得再以山东大学在校生身份缴纳下一年度青岛居民医保(含本校毕业复读考入本校人员,均需先办理停保)。若身份不符,缴费后也无法正常报销。建议大家结合自身情况及时接续其他医保,保障就医待遇正常享受。


咨询电话:

即墨区医疗保障局 0532-88512393

青岛校区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 0532-5863013658630139

山东大学(青岛)

后勤管理处   

20267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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