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放管服”等政策,科学、规范、优质、高效开展采购活动,加强采购的管理和监督,保障招标采购质量,防范廉政风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近日,学校印发了《山东大学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现予以转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校区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制定实施细则。近期,各单位执行中如有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联系电话:0532-58630095
0532-58630091
联系人:焦朝辉 马哲
青岛校区财务处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
《山东大学采购管理实施办法》
《山东大学关于完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的规定》
《山东大学关于公布学校各类采购限额标准(范围)的通知》
《山东大学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山东大学供应商管理办法》
《山东大学工程快速采购实施细则》
《山东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