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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届毕业生户口变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2    作者:保卫处     来源:保卫处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届毕业生户口变动工作,保证其顺利离校,经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协商,今年应届毕业生户口变动,由校区保卫处协助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户口需迁出学校的应届毕业生,以学院(研究院、中心、)为单位,按山东省内落户或山东省外落户分类,填写《毕业生户口变动登记表》,以电子、纸质两种版本形式报送保卫处,由保卫处负责代办《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

2户口迁出山东省外的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证》中的“迁移地址一栏”,必须同《报到证》中的报到地址一致,否则迁入地将不予落户。《户口迁移证》一经开具,其信息不可更改。《户口迁移证》应在有效期限内至迁入地公安机关落户。

3山东省内落户的应届毕业生,持《报到证》和《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与落户地公安机关联系,办理户口网上迁移事宜。

4毕业后入军籍(含国防生)的应届毕业生,填写《入伍毕业生户口变动登记表》,由本人持《入伍通知书》、《身份证》、《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至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鳌山卫派出所办理《入伍军人户口注销证明》。

5考取本校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填写《考取本校硕士研究生户口变动登记表》,由保卫处负责代办户籍档案中“文化程度”一栏的变更事项。

6延期毕业的同学,须持相关证明到保卫处办理户口延期迁移手续。

7其他类型的毕业生户口变动手续办理,请咨询保卫处。

因《户口迁移证》和《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制作、审批程序复杂,为了维护毕业生的利益,顺利完成毕业生派遣工作,请各院(研究院、中心)务必于6月2日前将各类《变动表》报送至保卫处。

非山东省落户或入伍逾期不能完成报送《变动表》的毕业生,由本人持《报到证》(或《录取通知书》、《入伍通知书》)和《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自行前往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变动,因户口迁移程序繁杂,请务必预留出充分时间。

 

保卫处受理毕业生户口变动地址:华岗苑西楼一楼师生服务大厅、华岗苑西楼二层202室

联系电话:(0532)58630080

 

                                               山东大学(青岛)保卫处

                                                  2020年5月22日

附件:

1:《毕业生户口变动登记表》

2:《入伍毕业生户口变动登记表》

3:《考取本校硕士研究生户口变动登记表》

 

 

附件下载:毕业生户口变动登记.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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