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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大学(青岛)机关党委2020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3    作者:机关党委     来源:机关党委     点击:

青岛校区机关各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 将于七一前后命名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以下简称“两优一先”)。结合校区机关党委实际情况,现就做好表彰对象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数量

1.优秀共产党员。主要是校区机关中共正式党员中的优秀分子,重点向管理服务、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倾斜。校区机关拟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5名,并从中推荐1名同志参评校级优秀共产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主要是校区机关党组织书记和从事党务工作的中共正式党员中的优秀分子。校区机关拟评选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2人,其中党支部书记1人、党务部门专职党务工作者1人〔党务部门包括党工委办公室、党工委组织宣传统战部(机关党委)、党工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并从中推荐1名同志参评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

3.先进基层党组织。主要是校区机关各级党组织中的先进集体。校区机关拟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并从中推荐1个党组织参评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之间不交叉推荐。已故党员不推荐。校区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作为推荐对象。  

本方案中“两优一先”评选范围为党组织关系隶属校区机关党委的13个机关部处支部。国际创新转化学院党支部、数学与交叉科学研究中心党支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本支部评选表彰工作方案,报校区机关党委审核把关后,按照方案组织开展实施。

二、评选条件

这次推荐表彰对象,主要是近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尊崇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奋力推进校区改革发展稳定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共产党员和党组织。

(一)优秀共产党员,应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基本条件是: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对工作高度负责,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创造一流业绩;4.宗旨观念强,心系师生、热情服务,带头联系和服务师生医务员工,积极帮助师生医务员工解决实际困难;5.群众口碑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事迹突出,受到师生医务员工广泛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应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还应分别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基层党组织书记,基本条件是:(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实绩突出;(2)注重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本届领导班子成员无违纪违法问题,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3)关心师生医务员工,善做群众工作,切实为师生医务员工办实事解难题;(4)处事公道,作风民主,清正廉洁,群众口碑好;(5)一般应在党组织书记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截至2020630日)。

2.专职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是:(1)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模范履职尽责;(2)善于把握工作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3)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4)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群众中威信较高;(5)一般应在校区党务部门专职从事党务工作满3年以上(截至2020630日)。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应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组织力强,政治功能突出,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方面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基本条件是:1.政治功能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履行党建责任;2.领导班子好,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坚强,有较强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3.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素质过硬、富有活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4.服务师生医务员工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主动解决师生医务员工难题,切实维护师生医务员工利益,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5.工作业绩好,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带领师生医务员工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在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事业中取得显著成绩;6.遵守纪律好,严格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和各项纪律规定,坚持依法办事,廉洁勤勉,得到师生医务员工的衷心拥护。党支部成员或党委委员近3年未有违纪违法受查处对象,无重大责任事故。党组织一般应成立3年以上(截至2020630日)。

三、工作程序

本次“两优一先”评选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机关党员和党组织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

(一)党支部酝酿推荐对象

1.机关各支部结合本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及日常表现,特别是防疫工作表现,在本支部范围内酝酿提出优秀共产党员初步推荐建议人选(党支部中共正式党员8人及以上的可推荐2人,不足8人的可推荐1人),于6417:00前将名单纸质版(附件1)报机关党委,经汇总形成机关党委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建议人选参考名单,向各支部反馈。

2.机关各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根据机关党委提供的有关参考名单,研究提出“两优一先”推荐对象〔5名优秀共产党员(本支部党员一般不超过1名)、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填写《青岛校区机关党委2020年“两优一先”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于6517:00前将汇总表纸质版报机关党委。

(二)机关党委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及拟向学校推荐对象

校区机关党委召开工作会议,结合机关各支部酝酿推荐情况和日常综合表现,特别是防疫工作表现,研究确定校区机关“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并从中研究提出拟向学校推荐对象。

(三)机关党委对拟表彰和推荐对象进行考察与审核

校区机关党委对拟表彰对象进行考察审核,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职工意见,征求校区机关党委纪检委员意见并核查其干部人事、党员档案。

(四)进行公示

校区机关党委对经考察审核合格的拟表彰对象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决定表彰对象和报送推荐对象

公示无异议后,校区机关党委研究作出表彰决定,并将校级“两优一先”推荐对象报送校区党工委研究审议。

四、工作要求

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强,党员群众关注度高、影响大。校区机关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从严掌握,在推荐工作中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校区机关党委将把评选表彰的过程作为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的过程,结合疫情防控等重大事件和重要时间节点,注重发掘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集中一段时间,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传播媒介,对校区机关表彰和选树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引导机关各支部和广大党员见贤思齐、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联系人:李雅洁,630008,华岗苑西楼312办公室


中共山东大学(青岛)机关委员会

202063


附件下载:附件1:青岛校区机关党支部2020年优秀共产党员初步推荐建议人选名单.docx】已下载

附件下载:附件2:青岛校区机关党委2020年“两优一先”推荐对象汇总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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