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助教”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校区实验室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根据岗位设置要求充分论证,合理设置研究生“助教”岗,并按照《山东大学实验室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统计表》(附件1)的要求,逐项如实填写。为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根据实验教学中心及实验技术相关需要,继续鼓励设置博士研究生助教岗位。本学期没有实验教学课程及大型仪器设备操作的单位不再分配名额,助教不得用于非实验室相关工作。参与实验室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助教,不占用所在单位名额。
二、管理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研究生“助教”的日常管理、聘任、考核、津贴发放工作,本学年助教管理人员变化的,要填写《研究生助教管理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
三、工作流程。各单位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excel格式及签字盖章版pdf格式于3月15日前发至工作邮箱qdsyzx@sdu.edu.cn。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各单位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进行论证审批,审批结果将于3月17日进行公布。学生招聘及审核由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完成,3月22日开始正式用工。
联系电话:630129,630715。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