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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2022年~2023年供暖季采暖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0    作者:后勤管理处     来源:后勤管理处     点击:


校区各采暖用户:

2022~2023年供暖季收费标准及办法执行青岛市政府和有关规定。

一、收费标准

专家公寓教职工采暖按照使用面积收费,收费单价为30.4/m2

二、收费方式

住专家公寓的校内事业编制职工采暖费从11月份工资中扣除;其他教职工到专家公寓管理中心收费点扫码缴费。

三、收费时间

缴费时间从1026号开始,截止1110号。

四、注意事项

1扫描采暖收费二维码须备注为:姓名+楼号+房号(如***T2-3-501)。

2、采暖费按供暖季缴费,原则上不退费。中途入住的教职工需按照入住天数进行采暖缴费。

3、教职工如需办理停暖申请,请于1025号前向专家公寓管理中心报停。

4、在以往供暖季已办理停暖申请的用户,停暖申请继续有效,无需再次申请;若用户需要重新开通暖气,请按本通知第二条交纳采暖费。

未尽事宜根据青岛市供暖相关规定执行。

采暖收费咨询电话:0532-58630076


青岛校区后勤管理处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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