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经研究决定,校区近期将组织2022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22年已建设完成达到验收条件的实验室建设项目(中央专项、双一流提升项目)。2020、2021年的校级立项重点项目及往期延期项目。2021年青岛校区立项重点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材料准备
1.实验室建设项目、提升项目填写《山东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评估验收表》(附件2),及项目建设绩效自评总结(附件3-1)和项目绩效自评表(3-2)。
2.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填写《山东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验收表》(附件4),同时提交能够反映项目研究情况的成果支撑材料,并将所有成果电子版合并成一个文件与验收表一起提交。本年度拨付经费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应根据《山东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任务书中的预算报销有关经费。
3.所有申请延期项目需提交《山东大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5)并说明原因及调整方案。
(二)填报方式
1.2022年立项各类项目的验收材料、2022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总结通过系统填写。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学校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在首页“常用应用”中进入“实验室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相应项目下的“项目验收”模块填写。其中,实验室建设项目由学院管理员汇总填写,将附件2和3-1、3-2打包上传系统;实验室研究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将附件4上传系统。填写完成后提交至学院,实验室建设分管院长审核后提交至学校。
2.2021年前立项各类项目的验收材料、所有项目的中期检查材料、延期申请提交学院签字盖章的扫描件。青岛校区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qdsys@sdu.edu.cn。
三、形式及时间
(一)学院自查
2022年12月23日前:由分管院长(实验中心主任)任组长,组织本学院或相关学院的同行专家对项目进行认真评审,签署自查意见,通过系统提交的材料完成系统审核。
(二)学校验收
学校组织专家集中验收,听取项目负责人验收总结报告,考察建设内容,形成验收意见。项目负责人需提前准备PPT形式汇报材料,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青岛校区:0532-58630570、58630717
附件1:2022年验收项目名单
附件2:山东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评估验收表
附件3-1:2022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总结
附件3-2:2022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表
附件4:山东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验收表
附件5:山东大学实验室项目延期申请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