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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暑期勤工岗位薪酬维护及秋季学期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3    作者:学生工作部     来源:学生工作部     点击:

校区各有关单位:

2023年秋季学期已经开始,根据工作需要,请各有关单位做好2023年暑期勤工助学岗位薪酬维护及秋季学期岗位申请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暑假勤工助学考核及报酬信息维护

请暑假用工的单位按照勤工助学考核相关要求,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工作考核,未申请暑假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无须进行此项操作。暑期报酬按照每岗每小时21元、每月满工作量40小时核算勤工助学报酬,每月最高840元,不满工作量按实际工作量核算报酬。

请各单位登录系统http://bkzhgl.sdu.edu.cn),在临时勤工助学模块中对2023年暑假勤工助学进行报酬维护(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1),导出报酬维护信息表,由单位经手人、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97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勤工助学邮箱qdxgb@sdu.edu.cn(无需报送纸质版)。

二、秋季学期固定岗位申请及报酬信息维护

1.固定岗位申请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的长期性岗位,类别涵盖助管类、技术类、调研类、宣传类、助教类等。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人员编制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按需申请,不得虚报岗位。岗位申请需通过本科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bkzhgl.sdu.edu.cn)进行,申请时间截至98(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1)。

2.学生资助中心审批

学生资助中心根据本年度财务批复预算及用工单位实际工作需要,会同人事部统筹全校各单位岗位申请情况和人员配备情况,综合研判后下达岗位计划。

3.学生招聘及单位初审

岗位审批后,各有关单位招聘勤工助学学生倡导公开竞聘、择优录用原则,应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招聘结束后组织学生在系统中进行申请并及时初审。学生资助中心终审学生申请时间截至922

4.用工考核及报酬信息维护

根据教育部要求,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考核及报酬发放应为每月一次(寒暑假除外)。请用工单位按月进行考核、维护学生报酬信息,并于每月30前报送《报酬信息维护表》(通知不再每月另发),学生资助中心于次月月初发放报酬。

用工单位根据岗位性质采取工时考核计酬方式。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请各单位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工时记录,填写备存《山东大学勤工助学学生工时记录表》(附件2)、《山东大学勤工助学学生工作质量考评表》(附件3),建立勤工助学岗位管理档案。

每月考核结束后请各单位登录系统进行报酬信息维护(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1),导出报酬维护信息表,由单位经手人、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每月30日前将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发送至勤工助学邮箱qdxgb@sdu.edu.cn(无需报送纸质版)。

三、秋季学期临时岗位申请及报酬信息维护

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可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各单位有重大、紧急或临时性工作事务需要学生协助时,可根据情况在系统中申请临时勤工助学岗位。在系统中申请完成后,导出《山东大学学生勤工助学临时用工申请表》,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至少于用工前三天将表格扫描件发送至勤工助学邮箱qdxgb@sdu.edu.cn(无需报送纸质版),学生资助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用工。

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月不超过40小时。临时工作结束后根据学生实际工作时间核算勤工助学报酬,并通过系统维护学生报酬信息,导出表格后由单位经手人、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将扫描件发至勤工助学邮箱qdxgb@sdu.edu.cn(无需报送纸质版)。(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1

勤工助学工作是学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是开展劳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三全育人的有效平台。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山东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见附件4)开展各项工作,做好对聘用学生的岗位培训和工作指导,规范勤工助学工作程序、资金管理、信息管理、人员管理,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落实育人职责,培养学生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进取精神,让学生在工作实践中锻炼成长,确保勤工助学育人实效。


学生工作部

202393


附件下载:附件1:勤工助学操作手册.docx】已下载

附件下载:附件2:山东大学勤工助学学生工时记录表.doc】已下载

附件下载:附件3:山东大学勤工助学学生工作质量考评表.doc】已下载

附件下载:附件4:山东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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