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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2023年~2024年供暖季采暖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8    作者:后勤管理处     来源:     点击:


校区各采暖用户:

2023年~2024年供暖季收费标准及办法执行青岛市政府和有关规定。

一、收费标准

专家公寓教职工采暖按照使用面积收费,收费单价为30.4元/m2

二、收费方式

住专家公寓的校内事业编制教职工采暖费从11月份工资中扣除;其他教职工到专家公寓管理中心收费点扫码缴费。

三、收费时间

缴费时间从10月23号开始,截止11月10号。

四、注意事项

1、扫描采暖收费二维码须备注为:姓名+楼号+房号(如***T2-3-501)

2、采暖费按供暖季缴费,原则上不退费。中途入住的教职工需按照入住天数进行采暖缴费。

3、教职工如需办理停暖申请,请于10月22号前向专家公寓管理中心报停。

4、在以往供暖季已办理停暖申请的用户,停暖申请继续有效,无需再次申请;若用户需要重新开通暖气,请按本通知第二条交纳采暖费。

未尽事宜根据青岛市供暖相关规定执行。

采暖收费咨询电话:0532-58630076


青岛校区后勤管理处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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