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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编字20193


关于调整山东大学督查巡察办公室

机构设置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经中共山东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第 14  次常务委员会议研究,山东大学督查巡察办公室由挂靠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调整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纪律检查委员会。

督查巡察办公室编制4人,其中:主任(正处级)1人,副主任(副处级)1人;科级岗位1人。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相关督查、督办职能转入督查巡察办公室,核减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人员编制1人。

 中共山东大学委员会

 2019125

山东大学党委办公室  20191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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