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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校区2020年春季停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2    作者:     来源:条件保障处     点击:

校区各单位: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31条规定,青岛市采暖期为每年的11月16日至次年4月5日。为此,校区定于4月5日24:00停暖。

特此通知。


青岛校区条件保障处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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