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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0年秋季学期展翼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30    作者:学生工作部     来源:     点击:

 校区各单位:

根据《青岛校区大学生“展翼计划”试行方案 》要求,本学期“展翼计划”单位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一)校区各学院、科研机构、机关单位均可立项。

(二)立项内容为本单位辅助性、版块化工作。不得安排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的劳动。

(三)立项单位要明确1名本单位教职工作为学生团队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关注学生成长成才。

(四)立项单位负责学生团队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要与学生团队不定期开展育人共建活动,积极开展思想引领、发展指导和生活指导。

(五)立项单位要为学生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审核工资分配方案并及时维护工资发放,支持学生团队开展工作。

二、材料填写及报送

请仔细阅读《关于印发<青岛校区大学生“展翼计划”试行方案>的通知》(附件1),根据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规范填写《青岛校区大学生“展翼计划”单位立项书》(附件2)。

请于10月7日前将《青岛校区大学生“展翼计划”单位立项书》电子版发送至qdxgb@sdu.edu.cn,纸质版交至华岗苑西楼216房间。

三、立项审批

学工部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立项项目进行论证。通过论证后,予以立项。

四、相关说明

展翼计划立项时间为每学年秋季学期。如有特殊情况,春季学期可进行调整。

联系电话:(58)630268

学生工作部

2020年9月30日

附件下载:附件1.青岛校区大学生“展翼计划”试行方案.pdf】已下载

附件下载:附件2.青岛校区大学生“展翼计划”单位立项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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