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单位: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31条规定,青岛市采暖期为每年的11月16日至次年4月5日。为此,校区定于4月5日24:00停暖。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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