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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校区2021年春季停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2    作者:     来源:青岛校区后勤管理处     点击:


校区各单位: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31条规定,青岛市采暖期为每年的1116日至次年45日。为此,校区定于452400停暖。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20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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