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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验室危化品信息化管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9    作者: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信息化建设,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全程信息化管控工作的通知》(鲁禁毒字〔2020175号)要求,校区对管控化学品采购平台功能进行了完善,对管控化学品、一般危险化学品采购、入库、使用登记、危废处置进行闭环管理。

现将管控化学品采购平台系统相关功能及使用要求通知如下。

一、“管控化学品采购平台”功能设置

1.管控类危险化学品采购审批功能。校区所有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类危险化学品,均需通过管控化学品采购平台审批后集中采购。

2.增加危险化学品库存管理、领用登记功能。危险化学品(包括管控化学品和非管控类危险化学品)到货后,应在系统内进行入库登记;领用时,应及时进行领用(出库)登记。

3.开通非管控类危险化学品、普通实验试剂等耗材的采购服务功能。

4.开通实验室危废管理功能。管控化学品使用记录以及实验室废弃物收集等相关信息必须及时在平台系统内填报。

二、“管控化学品采购平台”使用及管理

1.采购审批流程

管控类危险化学品,采购审批流程:

采购人下单→实验室负责人审核(安全负责人/导师)→一级审批(学院)→二级审批学校(保卫处,资实处)。

非管控类危险化学品和普通试剂耗材,采购审批流程:由实验室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即可购买。

2.危险化学品库存及领用管理

学校以实验室为单位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库存管理,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学校对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库存总量、单种类危险化学品的单次购买量及库存量,均设置上限。

各实验室通过管控化学品采购平台购买的危险化学品(包括所有管控类危险化学品)在完成配送后,应及时进行验收入库。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在平台系统内,及时规范填写领用(出库)记录,系统内相应减少库存量。如不进行领用登记,造成库存达到上限,将无法继续购买使用。

3.财务报销结账单

各实验室通过管控化学品采购平台购买的危险化学品、普通试剂耗材,在完成验收后,如果需要可直接打印系统生成的结账单用于财务报销。

4.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处置管理

每次危废收集后,各实验室需要进入管控化学品采购平台中的“危废管理模块,将收集联单上的危废种类、重量等信息如实录入系统。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成本意识,严格按照要求,切实规范实验室实验试剂耗材的管理工作。

2.各实验室负责人务必全面做好工作安排,用好管控化学品采购平台系统,实现对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入库、使用登记、危废处置闭环管理。


关于管控化学品采购平台系统使用,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联系咨询。

邮箱:ptkfywei@163.com

资实处联系电话:(58630057

平台客服:18253208912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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