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七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青教工委〔2024〕9号)要求,青岛校区决定组织开展青岛高校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在青岛校区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的一线在职专任教师。
二、 推荐名额
按照推荐名额要求,校区共推荐2名候选人参评青岛高校教学名师。每个教学单位可根据评选条件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从中择优推荐。
三、 申报及遴选条件
申报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成效显著;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育质量和教学成果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须已聘任副高级(含)以上职称。
2.应具有5年及以上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经历,近3学年主讲课程的课堂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 64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3.现任校级领导、已获国家级或省级、市级教学名师称号者,不在申报范围。
四、评选步骤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教学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推荐1名候选人,并在单位内对推荐人选和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公示2个工作日。
3.资格审查。本科教育办公室负责对教学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4.校区评审。校区组织评审专家,对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2名青岛高校教学名师推荐人选。
5.公示并上报。在校区内对推荐人选公示3-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青岛市委教育工委。
五、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请于4月15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本科教育办公室(华岗苑西楼224室)。
1.第七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双面打印一式4份;其中推荐表中教学业绩和科学研究业绩等所填内容均需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1份。
2.候选人的个人资料及支撑材料电子版(见附件2)。
3.候选人现场教学录像视频。视频以“学校名称-候选人名称”命名,时长15-30分钟,大小50MB左右,格式限定为rmvb。视频资料应充分体现候选人的讲课特点和水平,它将作为校区评审的重要参考。
以上材料电子版自带U盘报送。
联系人:许鑫
电 话:58630106
本科教育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